2019年3月13日,农业农村部发布《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计划(征求意见稿)》。
1自2020年1月1日起,除中药外所有促生长药物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标准废止,此前已生产、进口的相关兽药产品可流通使用至2020年底。
2对既有促生长又有防治用途的品种,修订产品质量标准,删除促生长用途,仅保留防治用途。
除中药外,促生长药物饲料添加剂产品,共16个,国内取得批准文号的产品目录
3改变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管理方式,不再核发“兽药添字”批准文号,改为“兽药字”批准文号,可在商品饲料和养殖过程中使用。
【梳理】或将在2020年7月1日废止的《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》及其补充说明(第168号和第220号)
上一篇:近3个交易日饲料添加剂概念股市回顾(4月26日) 下一篇:帝斯曼饲料预混料厂落户长春 |